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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案例
正文
时间:2024-01-31 11:13:06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4年1月8日13时53分,管*东个人所有的车辆鲁P862H3由驾驶员岳*立驾驶于苏沪线(343省道)淞南路口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车进行处罚和记分,共处罚金2000元,记6分;由公路管理部门责令卸驳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