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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部门联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警大队对苏州永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苏EJZ838货车执行处罚的案例

时间:2024-01-31 12:00:14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4年1月4日14时23分,驾驶员林*钢驾驶苏州永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货车苏EGE305于建枫线(Y306)湘江路路段,因涉嫌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车实施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卸驳载。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4/1/24/art_74689_11133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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