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31 11:37:42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驻江苏首席记者施科)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港航分会联合印发通报,公布2023年度江苏省绿色港口等级认定结果,最终认定星级绿色港口企业共36家,有效期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据悉,2020年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联合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港航分会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绿色港口评价工作。绿色港口评价工作的开展,有效引导江苏省港口企业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构建起清洁低碳的用能体系,建立了完善的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可持续的发展机制。在江苏省星级绿色港口示范引领下,江苏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及各港口企业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碳”发展战略,共同打造“江苏绿色港口”品牌,持续推动全省港口高质量发展。
本文刊于《中国交通报》1月25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