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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远海港码头后方堆场专项维修的批复

时间:2024-01-31 03:16:18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天远海港码头后方堆场专项维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组织实施天远海港码头后方堆场专项维修,以满足港口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需要。

  二、该项目主要维修内容为堆场铺面和排水,堆场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费用约547万元。

  三、项目施工工期为2个月。

  请你单位按照《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9号)《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报审工作,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准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并组织实施,落实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目标,在完成交工核验工作后,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专项维修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

   

  (专项维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doc

  

   

   

        2024年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jtys.tj.gov.cn/ZWGK6002/ZCWJ_1/GHJWJ/202401/t20240122_6516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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