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0 18:12:17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北京富立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因未履行承诺,经整改仍未达到条件,本机关已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上述企业可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28号) 主动提出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联系电话:010-63867577
联 系 人:陈剑怡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