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0 18:18:30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的规定,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定期开展违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以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的规定,北京绿透服务社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京交运管许可(货)字110102101030)等3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因未按承诺期限落实车辆,且依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无法完成整改,决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述企业可到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8号楼D座一层综合窗口)或网上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管理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运输管理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