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6 16:05:34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规范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优化旅游客运市场营商环境,深化旅游客运“放管服”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快进”交通网络衔接效能
(一)强化不同运输方式衔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完善“机场+火车站+公路+景区”无缝接驳交通网络,增加火车站、民航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至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客运、城市公交运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对外客运方式的衔接,提高旅游出行便捷性。在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立高铁无轨站、城市候机楼。积极对接属地铁路、民航部门,推动在火车站、民航机场设置道路客运车辆专用停车区或临时停车位,推进多种运输方式联运服务。
(二)提升跨区域旅游服务能力。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支持以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为重点,开通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之间的道路客运线路,积极拓展“门到门”“点到点”的定制客运服务,提升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的客运网络连通度。
二、提高“慢游”交通网络通达深度
(三)加强运游企业合作。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引导道路客运企业与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加强合作,根据景区、度假区需求畅通区内交通微循环。支持大别山等旅游风景道所在地开通旅游观光客运路线,支持旅游风景道沿线旅游驿站、观景平台、充电设施、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调整客运线路布局。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优化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含服务农村地区的公交,以下统称城乡公共交通)线路布局,提高城乡公共交通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乡村的覆盖广度;因地制宜延长城市公共交通夜间运营时间,服务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鼓励通过增设旅游客运专线、开行定制客运线路或定制公交、优化客运线路布局和运行时间等方式,提升乡村旅游资源地的可达性。
三、完善节点设施服务功能
(五)拓展客运场站服务旅游功能。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健全重点旅游目的地交通集散体系,支持汽车客运站和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加强合作,积极发展“一站多点”模式,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乡村、旅游休闲街区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地铁口、商旅酒店等客流集散地设立停靠站点,提供上下客、车票代售、行李寄存托运和安检等配套服务。支持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场站等拓展旅游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汽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服务;鼓励设立沉浸式体验馆、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等旅游设施,丰富汽车客运站及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文化内涵。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建设改造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运输服务站,提供客流集散、快递寄送、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展示售卖等服务。
(六)完善景区服务道路客运功能。各地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鼓励引导旅行社在汽车客运站设立服务点,开展旅游相关业务。引导支持老字号企业在汽车客运站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实现集客引流。指导具备条件的4A级及以上景区配置具备生活服务功能的休息室,满足客运驾驶员的停车休息需求。鼓励具备条件的3A级以上景区建设“司机之家”,为客运驾驶员提供相关服务。
四、丰富旅游出行服务供给
(七)推广运游融合特色产品。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支持道路客运和旅游经营者,重点围绕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资源,合作开发特色运游融合服务产品,深化推广“车票+门票”“车票+门票+酒店”等服务,针对自由行、家庭游、团队游等提供定制化服务。深化“互联网+”运游融合发展,整合重点景区和周边路网运行监测数据,及时发布道路通行、游客接待量等实时信息,实现科学引导分流等服务。
(八)提升道路客运服务能力。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支持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开设特色旅游专线、主题型专线、短途观光线路等,提高车辆舒适度,提升游客体验。加强汽车客运站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信息引导,推广应用城市公交、道路客运适老化车型,加大95128约车服务电话推广力度,提高旅游客运适老化水平。在保障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旅游城市可结合实际需求,探索由同时获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导游证的从业人员,在市域范围内依法依规向旅客提供运游融合服务。
五、优化旅游客运市场环境
(九)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监管协同,积极通过信用分级分类实现客运企业和旅行社重点监管、精准监管,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等方式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合法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及车辆信息提供给文化和旅游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督促旅行社选择合法合规企业和车辆,进一步深化旅游客运领域打非治违,加快形成“正规车、正规社、正规导”的市场格局。
(十)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设立客运与旅游行业“红黑榜”,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信用优质、运营规范的客运企业和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旅行社信息,引导游客选用合规优质的服务供应方。利用12345、12328监督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游客投诉举报,并将查实的投诉举报作为行业“红黑榜”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切实强化政策保障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快建立协同高效、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线路组织、数据共享、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属地政府积极出台运游融合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
(十二)切实强化政策支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支持旅游客运企业根据需求完善客车、乘用车车型结构,支持同时具备班车、包车客运经营范围的企业按许可事项灵活选择符合要求的自有营运客车从事旅游包车客运,提升旅游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在现有市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的基础上,逐步启用县际、县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进一步简化班线客运车辆开展包车业务备案程序。将运游融合发展作为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打造运游融合发展典型样板。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协调景区减免旅游客运车辆停车费用,对推广应用“车票+门票”的景区经营者、客运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助。
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本地区运游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本地区运游融合发展取得实效。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适时印发我省运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借鉴。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