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9 12:55:12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渡运”,近日,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下发通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筑牢渡运安全防线,让群众乘上“平安船”。
《通知》要求,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牢固树立渡运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渡运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指导基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建立健全渡运船舶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辖区渡运水域通航安全秩序的维护,确保渡运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积极履职,督促基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渡运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加大对渡船超载、旅客和危险货物混渡、无证代渡、酒后驾船、超抗风等级冒险航行、无渡船标识、无船名船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撤渡水域非法载客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渡运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撤渡后渡船的跟踪管理,该拆解的要督促及时拆解,并推动渡口营运人依法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严禁达到报废年限的渡船参与渡运。同时,要严格渡船船员考试发证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渡船船员任职条件,督促渡口运营人加强对渡船船员的安全培训,提升船员安全操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保障渡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船舶检验机构严格渡船检验,重点加强对消防、救生、航行和信号设备的检验,确保船舶满足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并严格按照我省内河渡船抗风等级核定办法核定渡船抗风等级,在实船及证书上标明,严禁对违规改装、改建渡船检验发证。(闵婕 冯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