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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通报
正文
时间:2023-12-29 05:25:24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2〕5号)规定,现对2022年度扬州市港口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初步认定的守信激励主体名单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514-87224074。
附件:《2022年度扬州市港口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