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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铁路中心以质保金缓缴积极践行“信易+”

时间:2023-12-29 04:41:01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铁路中心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设环境,我中心积极探索“信易建”,2023年对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包含施工、监理、咨询等企业实施质保金缓缴。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宿迁市铁路中心针对公路水运在建项目于2023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缓缴金额将在每月的计量支付中予以体现。截至目前,已对宿连高速一期、盐洛高速宿泗段质保金缓缴1379.19万元,同时会同市交易中心做好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工作,今年已协助退付履约保证金213.48万元。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12/20/art_42014_11104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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