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交通运输民声网

当前所在: >

/

维权案例

/

正文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部门联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警大队对苏州昌富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苏EUG108货车执行处罚的案例

时间:2023-12-29 04:19:55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3年11月1日10时27分,驾驶员卞*伟驾驶苏州昌富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货车苏EUG108于建枫线(Y306)湘江路路段,因涉嫌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车实施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卸驳载。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11/24/art_74689_1108040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