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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气象预警第36号

时间:2023-12-29 03:15:02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7-22日我省将出现持续低温严寒天气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吉高集团:

  根据省气象台预测,预计17-22日我省受两次冷空气叠加带来的持续影响,将出现阶段性的极端低温天气,北部和东部地区将出现低于-32℃的严寒天气,东部部分地方最低气温将达-38℃左右,个别单点将达-40℃左右。

  期间有两次冷空气活动:17-18日受当前冷空气影响气温较低,19日有短暂的小幅回升;20日开始有新的冷空气补充影响至22日,我省东部气温再次下降6~10℃,其他地区下降4~6℃。17-18日:最低气温北部和东部可达-32℃~-28℃,部分地方可达-35℃左右,其他地区为-28℃~-23℃;最高气温:全省大部为-20℃~-16℃。19日:最低气温东部为-30℃~-25℃,其他大部地区为-24℃~-21℃;最高气温:全省大部为-16℃~-12℃。20-22日:最低气温:东部可达-34℃~-28℃,部分地方可达-38℃~-35℃,个别单点可达-40℃左右,其他地区-28℃~-23℃;最高气温:全省大部为-20℃~-16℃。-30℃以下出现区域及时段见下表:

  

  

  日期

  -30℃以下区域

  -35℃以下区域

  单点最低气温(℃)

  17-18日

  吉林东部、通化大部、白山、长白山保护区

  白山南部、

  长白山保护区

  -36

  20-22日

  吉林东部、通化大部、白山、延边西部、长白山保护区

  白山大部、

  长白山保护区

  -40

  期间,19日东部有一次小雪天气。吉林南部、通化、白山、长白山保护区有小雪,个别地区有中雪,降雪量1~2毫米,辽源、吉林北部、延边有阵雪,降雪量不足1毫米。

  本次过程是今年入冬以来我省首次低温严寒天气过程,与历史同期低温过程相比也具有一定的极端性,特别是东部地区可能跌破历史同期平均气温的记录。由于降温明显,最高气温和最低气温都较低,部分时段风力稍大还将产生风寒效应,整个低温持续时间较长,也将对我省道路运输带来不利影响。为紧急应对即将出现的极端低温天气,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应对准备工作,明确有关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坚决做好道路运输保通保畅工作。一是要加强部门协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掌握天气信息,做好联勤联动工作。加强对极端低温天气的预防预警信息发布,如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突出加强对公路(高速)的巡查,加强对重点桥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点的监控,加强冰冻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处置、铲冰抗冰、安全保畅、施救排障等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无阻。三是要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运力调配,及时调整班次,并及时发布运力调整信息,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便利,避免旅客滞留。要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加强驾驶人员的冬季行车防范意识教育,对极寒天气条件下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带病车辆违规冒险行车,要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全面排查,禁止营运车辆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路段营运。四是要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和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聚集突出问题,统筹运力保障,全力以赴做好物流保通保畅,保障民生物资高效运输。五是要严格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现象,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和灾情,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险情,要及时响应,科学应对,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决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yjgl/yjya/202312/t20231222_8855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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