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8 20:40:11
来源: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指南(第五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三版)》《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六版)》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市道路运输局决定对2022年8月16日印发的《本市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疫情人物同防措施指引(7.1)》进行调整。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市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疫情人物同防措施指引(7.2)》印发你们,请按照指引督促指导行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人物同防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本市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疫情人物同防措施指引(7.2)
2.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的通知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