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8 21:03:16
来源: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凌晨5点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和押运员驾驶车辆(空车)沪DS7689 在 S7沪崇高速由北向南行驶时,驾驶员违规变道,与左后侧同向行驶的集卡 发生碰撞,造成对方驾驶员死亡。交警事故责任认定该公司驾驶员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调查,事故发生后,你公司未按照《上海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沪交行规〔2022〕3号)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属于事故瞒报行为,性质恶劣。我局于2023年8月11日向全行业通报你公司事故瞒报行为,并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对你公司立案调查,并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223011465)。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决定作废你公司孙广杰《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合格证编号:A02202031241285。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