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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芦松等同志安全飞行奖励

时间:2023-11-23 06:39:34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试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芦松等同志安全飞行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任何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592248

  联系传真:010-64592245

  电子邮件:hbjhab@163.com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航空安全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安全飞行功勋奖1名:
芦 松。
安全飞行金质奖1名:
马春军。
安全飞行银质奖1名:
段 炼。
安全飞行铜质奖2名:
黄 鹏、赵贤超。



  


原文链接:http://hb.caac.gov.cn/HB_XXGK/HB_GZDT/202311/t20231117_222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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