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0 00:20: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佚名
玉林讯(通讯员 陶俊霏 摄影报道)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六支队第三大队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对擅自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有效保障高速公路安全通畅。
当天,该大队在巡查中发现S79玉湛高速公路(广西段)玉林往湛江方向021km+900m右侧边坡上存在擅自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据了解,当事人谢某未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擅自在此处临时搬运管道,造成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经勘验,损坏的公路附属设施为安全防护钢丝栅,共计5延米。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依据,现场制作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当即承认其错误,并接受相关处罚,承诺作出整改。

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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