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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027号

时间:2023-09-02 02:45:26

来源: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3年6月19日至7月25日,河南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排涝泵站基坑支护工程中,未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擅自在临近兰青线使用大型机械作业,影响兰青线运输安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2023年8月21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责令河南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士铭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河南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李士铭0.1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nra.gov.cn/zzjg/jgj/lzgl/gglz/202308/t20230830_3428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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