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3 20:13:43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8月2日,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镇沅大队、镇沅县交通运输局、振太镇人民政府到澜沧江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域开展汛期水上安全大检查,力保澜沧江汛期安全稳定。
以“询”稳汛
检查组在振太镇秀山码头召开座谈会,集中征询摸排水域附近船只(含自用船只)、渡口、船只设备配置等基本情况,并要求对自用船舶进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检查镇政府、村与船主四级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确保汛期安全稳定。
以“训”保汛
检查组对秀山码头客渡船只进行实地检查,并现场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一是对客运船只的设备设施,特别是动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仔细检查。二是现场发放20条救生衣,并就如何规范穿戴救生衣、如何进行水上安全防护进行培训学习。三是组织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知识培训,要求驾驶员规范操作、合理搭载,乘客规范乘船。
以“巡”筑汛
检查中,检查组一行利用执法巡逻船深入澜沧江秀山码头附近水域开展巡航检查,排查水域安全隐患、掌握航道、水情,共巡航10余公里。利用无人机开展水域上空巡航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航行、违规停放、违规作业等船只,共巡航8公里,切实通过巡逻检查,筑牢汛期安全堤坝。
以“讯”助汛
检查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掌握各类讯息,有预见性、前瞻性地应对汛期水上安全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执法部门要增强执法安全监管,强化监控视频抽查,地方人民政府、村委会和船主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汛期水位、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等,以便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杜绝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