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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21号

时间:2023-07-30 04:04:05

来源: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专用铁路在皖赣线贵溪北站接轨过轨作业中,存在安排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铁路机车车辆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2023年7月24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严格落实驾驶人员管理相关制度,作出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某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陈某某分别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nra.gov.cn/zzjg/jgj/shj/ggsh/202307/t20230728_342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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