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7 01:01:17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相关单位、船舶:
为保障“津滨拖1”拖带“趸船A”、“趸船B”安全作业和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特此通告:
一、拖带单位
天津市杨柳青船厂
二、拖带时间
6月19日(13:00-19:00)杨柳青船厂码头至大红桥
6月20日(06:00-09:00)大红桥至津湾码头
(拖带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具体拖带时间)
三、拖带船队概况
被拖物:“趸船A”,总长50.00米、最大船宽10.20米、型深1.20米;“趸船B”,总长50.00米、最大船宽10.20米、型深1.20米;
拖带船舶:船名“津滨拖1”,总长17.98米、最大船宽4.20米、型深1.70米;
拖带尺度参数:拖带总长度67.98米、总宽度:10.20米、最深吃水1.70米。
四、航经水域
杨柳青船厂至津湾广场水域
五、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严格遵守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向所经水域主管部门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期间,拖带船队按规定显示信号,有关作业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前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履行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中的保障措施,确保拖带作业安全。
(三)被拖船舶到达拖带地点后应做好船舶固定和24小时值守工作,确保停靠安全。
(四)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加强了望,注意识别,谨慎会让,密切关注拖带船舶动态,尽可能远离拖带船舶航行,以策安全,作业方电话:13752798652。
(五)拖带期间发生发现水上交通问题及时向市港航局海事船检管理处报告并听从指挥,电话:022-24539278,18902008119。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