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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007号

时间:2023-05-19 07:47:59

来源: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3年4月3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2023年3月20日宝鸡市得钢商贸有限公司在任家湾站宝氮专用线组织到达重车卸车作业时未严格按标作业,造成集装箱空重错装。3月21日列车运行至宝鸡东站超偏载检测设备时偏重报警21.3t,现场检查确认箱号XDWU 8183164内末煤未卸,宝鸡东站甩车处理,上述行为不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TG/HY102-2015)第十二条之规定,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2023年5月12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宝鸡市得钢商贸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的处罚。

  公告日期:2023年5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nra.gov.cn/zzjg/jgj/xagl/ggxa/202305/t20230515_3416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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