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乌将线乌北至地窝铺(含)至米泉西间进行途卸长轨Ⅲ级施工时,途卸作业完毕后,施工负责人没有及时通知乌北端防护员撤除移动停车牌,没有通知领车人、驻站联络员,漏撤当日施工设置的移动停车信号牌,阻停长轨车,不符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国铁运输监〔2021〕31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铁路交通一般事故。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2023年4月17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责令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改正,给予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3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nra.gov.cn/zzjg/jgj/lzgl/gglz/202304/t20230425_3413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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