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8 04:54:34
来源: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经调查发现,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标准进行监理、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4月23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改正,作出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