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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年度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发布

时间:2023-05-08 00:23:3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采取多项措施做好信用评价工作:一是及早安排、详细部署。2022年底印发了相关信用评价工作通知,从评价范围、评价依据、认定标准、台账应用、评价时限、复核汇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把过程检查和最终结果评定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二是严格审核各地区报送的信用评价数据。核对自治区年度建设计划和各类督查、检查结果通报,对漏评、错评或与实际不符的项目,发回各地区重新进行评价完善。三是全面落实信用评价双公示制度。对参评企业、人员、结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时限、发布媒介进行公示、公告,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提交的异议、投诉问题进行详细调查、认真复核、依法认定,切实保障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随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深入,自治区公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公路工程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用、促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信用评价工作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正逐步发挥出积极作用。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激励和惩戒机制,持续加强工程建设信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助力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厅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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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jtzx/jtyw/202304/t20230428_2304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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