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8:02:4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关于2022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3〕4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3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对我区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开展了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形成了信用评价结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起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须按照新交规〔2020〕13号等文件规定手续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名后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3-1.2022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3-2.2022年新疆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6.2022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胡永康 电话兼传真0991-5281015;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邮编: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