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交通运输民声网

当前所在: >

/

法纪通报

/

正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迅隆3”“迅隆4”两艘高速客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时间:2023-04-15 10:04:1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粤交水〔2023〕14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迅隆3”“迅隆4”两艘高速客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深圳招商迅隆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办理航线批文续期的请示》收悉。2020年“迅隆3”“迅隆4”两船经我厅批准航行港澳航线(粤交水运字〔2020〕59号),2023年4月10日到期。经研究,同意你司所属的“迅隆3”高速客船(总吨位438、净吨位139、载客量232位、主机功率2×1050KW)、“迅隆4”高速客船(总吨位438、净吨位139、载客量232位、主机功率2×1050KW)继续航行深圳市各对外开放客运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航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10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应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11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迅隆3”“迅隆4”两艘高速客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ofd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41520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