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青岛隆吉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情况下,在胶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
2023年3月29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青岛隆吉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处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nra.gov.cn/zzjg/jgj/shj/ggsh/202304/t20230406_3403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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