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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3-03-31 23:19:09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23〕12号),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交绿通发〔2021〕4号)相关规定,决定2023年4月5日全天,对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作出以下调整: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二、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以及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但应遵守“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管理规定。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gsgg/jttg/bjsgajgajtgljtg/32608030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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