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1 11:39:5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和西吉县境内,为旧路改扩建。路线全长39.161km。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km/h和40km/h,路基宽度为10m和8.5(12)m,行车道宽度为3.5m,路线全长39.161km。全线设置大桥106.04m/1座,中桥229.52m/5座,小桥31.44m/1座;涵洞97道,平面交叉26处。
2021年3月20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9月20日,项目正式通车。本项目总投资44825.28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阶段相比较,项目路线走向与环评阶段一致,经核实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通过资料核实和现场调查,总体来看,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项目建成后实施了水土流失工程防治、施工营地、弃土场和施工便道恢复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生态影响
项目按照设计做好护坡、边沟等防护工程及排水设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未发生扩大施工作业范围的现象。项目施工结束后对占用的旱地平整场地、覆盖腐殖土30-50cm,交由当地农民恢复耕种;占用的未利用地,施工结束平整,采取造林和撒播草籽恢复植被。营运期对沿线植被加强养护,增强植被成活率。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建设未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且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减缓了生态环境影响。
2、污染物排放
(1)废气
施工期项目按照要求,文明施工,路基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并且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减少路面扬尘;项目建材集中堆放至租用的施工营地范围内,采用了密闭存放或防尘网覆盖;沥青混合料采用外购形式,采用密闭罐运输到施工现场,由高效沥青摊铺机进行现场滩铺作业;水泥混凝土采用现场集中拌和方式,并配备有除尘设施。
营运期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加强路面养护和过往车辆管理。
(2)废水
施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村庄排水管网中,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部分抽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桥梁施工设置泥浆池,钻孔灌注桩排出的泥浆废水送至泥浆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用水和洒水降尘,下部沉淀物运至弃土场填埋处理。项目施工避开了冬至河的丰水期,无水中作业,通过加强管理,有效的避免了对冬至河水质的影响。
营运期项目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管路畅通。
(3)噪声
施工期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未在夜间和午休期间靠近村庄的地方或学校附近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运输车辆鸣笛,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营运期定期进行噪声跟踪监测,并预留资金,视噪声超标情况增设通风隔声窗降噪。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营运期车辆、人员沿公路掉落的垃圾由公路养护工人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5)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所建桥梁在冬至河下游,施工期间未发生水体污染现象。运营期加强对桥梁径流系统和排水系统的养护和清理,避免事故废水流入冬至河。
(6)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执行了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较好的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调查总结论
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主要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采取的环保措施总体有效,实际环境影响小于环评预测,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目前,公路沿线生态环境恢复良好,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效果基本满足要求,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951-607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