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1 10:01:22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一是加强船舶源头管理。严把安全技术关、船舶入籍关、船旗国监督检查关,严禁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船舶投入营运,严禁低标准船舶入籍。二是加强船舶动态管理。严把报告核查关、安全航行关、现场监督关,加强现场核查,常态化开展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脱检脱管”和“三无”船舶动态清零。三是加强船舶停航管理。严把停航报备关、集中停泊区进出关,严格按照《船舶集中停泊区管理指南》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四是加强船籍港管理。严把主体责任落实关、港外籍船舶运行关,切实加强本籍长期在外运行船舶及在本辖区水域运行的市省外港籍船舶的跟踪管理。五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换机制,不断强化执法协作。(四川交通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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