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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的公告(2023年1月)

时间:2023-02-17 18:26:59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第八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部分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其机动车驾驶证未交回,现公告下列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1月份在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实习期中被注销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清单

  2、1月份在增驾后的实习期中被注销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清单

  2023年2月8日

在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实习期中被注销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清单
姓名档案编号证芯编号
朱明乾1100133408281140013153624
成然1100212485021110025201563
在增驾后的实习期中被注销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清单
姓名档案编号证芯编号
邹丹丹1100212063331180025055170
张宗强1100044158531110026201029
许顺1100039986441140023722936
朱志强1100210496281190026063014
范春雷1100220626231170025593451
于杰1100128745141120023894538
胡培夕1100155737611120023576332
吴建冬1100136216331130024036094
何俊1100160648111150025569731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gsgg/wsgs/32603341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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