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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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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4 15:42:53
来源: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2年5月至9月,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徐兰高铁K501-502安保区内进行取土、利用大型机械修建道路等施工,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影响铁路安全。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2023年1月13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和《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2万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