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4 14:01: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统筹推进。
厅党组书记、厅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制定厅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方案,对重点工作实行专项工作小组制度,成立33个专项小组,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将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学习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二)坚持科学立法,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步入快车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区内外立法调研,启动《平陆运河保护和管理条例》前期工作,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5部法规列入自治区人大“十四五”立法规划,通过立法引领行业治理水平提升。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据条例》等30余部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答复工作,积极参与《交通运输法》立法需求和建议征集。
(三)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升。
严格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为决策制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审查本厅招标文件、合同、协议300余份,为本厅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0余份,从源头上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水平。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以及招标文件必须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成立厅公职律师办公室,培养厅本级法律团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如:为解决隆安至硕龙高速公路建设停滞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加大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力度,厅本级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签署合同协议等均需经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意见书。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实现新突破。
厅本级全年共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22398件,实际办结时间比法定办结时限提速80%以上,服务对象评价满意率达99.96%。完善行政审批监管机制,印发《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实施方案》等8项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提高行政监管效能。推动2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授权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持续优化道路运输驾驶员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服务,申请量达13.35万件,居全国第8位,办理成功率达99.47%,保持全国第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共检查全区生产经营单位1808家,在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的“互联网+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结果中排名全区第一。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公路货运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提供便民利企服务若干措施》(桂交法规函〔2022〕257号),保障我区与外省之间高速公路货运物流运行畅通,入选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典型示范候选案例。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展现新作为。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公路、水路部分)》(桂交规〔2022〕3号),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全国首创制定全区统一的执法业务统计标准和工作机制,得到交通运输部肯定;推广说理式执法,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桂交法规发〔2022〕65号),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重新修订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扎实推进执法人员职业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执法业务规范化、执法装备标准化等“四化”建设。圆满完成交通运输部综合执法检查任务,厅政策法规处荣获“2022年全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通报表扬集体”称号。
(六)加大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10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近三年治超工作情况,对六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我厅积极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监管,全区共排查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456家。建立“互联网+监管”的科技治超模式,实现全区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全覆盖,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加快普通公路治超站点建设,在全区重新规划布局43个公路超限检测站、287个不停车检测点,一举打破过去十几年的治超站点建设困局;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技术要求》(桂交法规发〔2022〕77号),完成全区设区市绩效考核2项指标考核工作(超限检测点建设和高速公路入口超限率)。加快广西交通运输治超联网系统平台建设,完成与14个设区市的治超数据对接。加快治超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治超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货物运输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方案》(桂交规〔2022〕6号),强化失信行为数据归集,积极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共为348个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
印发《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桂交办法规〔2022〕27号),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宪法进网络、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主题活动,营造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桂交办法规〔2022〕24号),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和宣传贯彻动员会。开展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公路先锋”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解公路、关心公路、爱护公路的良好氛围。组织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共计9328名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仍需不断提高,二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打造“有纪律性、有执行力、有影响力、全国前列、西部领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行“扫脸即办”,规范大件运输监管,夯实“互联网+监管”事项和数据基础,大力推进服务提质、运输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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