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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第四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公示

时间:2023-01-07 05:27:2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现公示2022年第四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8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020-83730676)、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23楼,邮编:510101)进行投诉申诉。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信息汇总表

  序号

  货运车辆车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来源

  1

粤D27220003121039

  广东

  2

  粤E40792

  440600017250

  广东

  3

  粤E60958

  440600032478

  广东

  4

粤F19303

  440200003898

  广东

  5

  粤H07286

  441200012643

  广东

  6

  粤JF9959

  440700022415

  广东

  7

  粤JR1092

  440700021582

  广东

  8

  粤R17968

  441800041806

  广东

  9

  粤R50756

  441800014309

  广东

  10

  粤R70203

  441800012461

  广东

  11

  粤R97988

  441800028696

  广东

  12

  粤SW7206

  441900032398

  广东

  13

  粤T85109

  442000011513

  广东

  14

  粤U13726

  445100004285

  广东

  15

  粤V62067

  445200004291

  广东

  16

  粤V64353

  445200005061

  广东

  17

  粤VW2408

  445200004690

  广东

  18

  粤W03882

  445300015651

  广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4075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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