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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3-01-07 00:07:47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10月8日零时至2022年10月25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备案方式: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http://beian.zhihuihuoyun.cn进行备案),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gsgg/jttg/bjsgajgajtgljtg/32594087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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