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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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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公共资源(水运工程)评标专家更新补充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2〕204号)

时间:2022-12-31 05:32: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广西水运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调整补充专家库人员、优化评标专业结构,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和交通支持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西公共资源(水运工程)评标专家更新补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

  已加入广西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的专家,请在2023年1月31日前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信息管理水运工程子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上传相关电子附件,更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遇系统问题,可将相关材料、变更信息一并上报,由水运管理处统一办理变更。逾期不更新的,暂停专家抽取资格。

  二、新入库专家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所从事专业及自身工作经验选择评标专业(可选专业详见附件2)。各申报人员所选评标专业不超过10个,最终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申报人选定评标专业后,填写《广西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附件3),报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提出意见。

  (二)初步审查。厅二层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由厅二层事业单位初审并汇总;自治区直属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由自治区直属企业初审并汇总;其他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初审并汇总。

  (三)复审入库。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初审合格人员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纳入广西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

  三、入库专家资格条件

  (一)熟悉招标投标及水运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独立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从事水运工程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质量监督、科研等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五)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含下属单位)已入库评标专家开展信息更新,认真组织新入库人员开展申报工作。专家申报表原件,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业绩、在职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一并报初审单位。

  (二)负责初审汇总的单位请2022年12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汇总表(盖章版及可编辑电子版)统一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管理处(南宁市新民路67号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514室)。联系人及电话:雷东荣,0771—2115006;电子邮箱:gxjttsyc@163.com。

  附件:1.广西专家信息管理子系统评标专家操作手册

        2.水运工程评标专家专业分类表

        3.广西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

        4.广西水运工程评标专家 2022年度入库汇总表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专家信息管理子系统评标专家操作手册.wps
附件2:水运工程专家分类表(1).wps
附件3:广西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wps
附件4:专家入库汇总表.et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tzgg/t149654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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