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1:51:34
来源: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2年第三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我局收到上海浦林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经与原评审专家沟通确认,拟同意其复议申请。具体内容包括:拟通过上海浦林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桥梁养护乙级。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道路运输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投诉人应当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提供具体线索及证明材料,并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投诉必须实名提出,注明投诉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投诉,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投诉的,须在书面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500号1号楼5楼
邮编:200125 联系电话:021-2319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