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2:08: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122 号)部署安排,充分展示新时代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形象,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营造关心关爱出租汽车司机的良好氛围,我厅开展了“十四五”时期出租汽车行业优秀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经过前期各地的推选,我们收集了各地市交通运输局报送的21个“优秀出租汽车企业”和31名“最美出租汽车司机”候选材料。
经组织专家公平公正评审,拟确定10个“优秀出租汽车企业”和10名“最美出租汽车司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们反映。
电话:0771-2115630;
邮箱:gxjttzhc@126.com。
附件:“优秀出租汽车企业”和“最美出租汽车司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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