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22:47:25
来源: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2年4月26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进行停电检修作业时,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1人触电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事故。调查认定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2022年11月22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作出罚款人民币350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人民币826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其他负有责任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41300元、17279.43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