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22:30:10
来源: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2年5月,辽宁省海城市民马某某在未与铁路运输企业沟通、未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在沈大高速线K271+344海鞍特大桥257#-258#桥墩间非法施工,并穿越铁路高架桥。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2022年10月8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马某某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