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4:33:34
来源: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监督检查发现,陕西华宇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8月4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陕西华宇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39811.45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对陕西华宇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13189.63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