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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的公告

时间:2022-09-10 17:40:3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关于启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提升我区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水平,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等法规及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启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电子印章),用于我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事项。

  电子印章和实物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疆内《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加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后生效,视为已加盖核发部门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式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式样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wgg/202209/7af62114385745d6b25ce93ac5bc13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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