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因上海嘉燃运输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4人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被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多次处罚(详见附件),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对清单中相关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做出作废或到期后不予延期的决定。相关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后,继续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考核,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作废或到期后不予延期清单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
各行业涉及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作废或不予延期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明》汇总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26日).xls 原文链接:https://dlysj.sh.gov.cn/sdlysjwj2022nd/20220902/472cf47adf3e454f92922abc69bcde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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