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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邮政业安全监测中心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政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31 17:59:19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关于做好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2〕189号)和《关于2022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青海省邮政业安全监测中心就体检政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政审”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安排在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在体检日期当天上午8:30准时到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门口,由工作人员组织统一进行体检。

   三、政审

   (一)政审要求。报考青海省邮政业安全监测中心信息

  化系统运行管理员岗位的考生由青海省邮政业安全监测中心负责实施政审。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信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政审按招聘单位要求进行,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保卡)、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和体检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生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四)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请事先告知体检医生。

   (五)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向青海省邮政业安全监测中心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青海省邮政业安全监测中心提供放弃体检的证明。

   (八)考生应做好各项疫情防护工作,体检前须出示“信康码”“行程码”(绿码),体检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 0971-3583898

  

   附件:青海省邮政业安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员岗位总成绩表

  

  

   青海省邮政业安全监测中心

   2022年8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gsgg/2022-08-11-148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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