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5 23:52:29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2年8月11日,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成立了由设计单位(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青海路桥建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青海省交通建设监理试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智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3名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国道215线察尔汗至格尔木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单位、验收调查单位的介绍和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同意国道215线察尔汗至格尔木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对于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与处理或回应。
1.建设单位:原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于旭东联系电话:13997075910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伟东联系电话:15155513575
附件:1.国道215线察尔汗至格尔木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国道215线察尔汗至格尔木段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国道215线察尔汗至格尔木段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