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交通运输民声网

当前所在: >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2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体检公告

时间:2022-08-18 23:39:2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现就体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报考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并拟聘用进入体检的考生,分两批次于8月22日早晨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康复鉴定指导中心(原宁夏干部疗养院)进行体检。其中,报考岗位代码为16001至16027的拟聘用人员,于8月22日早晨8:00前达到体检地点;报考岗位代码为16028至16059的拟聘用人员,于8月22日早晨9:00前到达体检地点。

  六、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建议暂缓体检:

  1.近期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者;

  2.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者;

  3.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者;

  4.近14天内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近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解除隔离后未满7天);

  5.凡曾经参加过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的考生,需提供社区开具的解除证明。近日由中高风险地区来宁的考生需提供核酸检验报告。

  (二)考生体检过程中注意事项

  1.体检前2日,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体检前1日应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日应保持空腹,不可饮水和进食;

  3.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进行X光检查;

  4.体检费用以定点体检医院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5.体检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6.进入体检中心需出示健康码并检测体温、登记相关信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检。

  7.体检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体检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康复鉴定指导中心(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干部疗养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康乐巷5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xwzx/tzgg/202208/t20220817_36756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