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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办理流程的公告

时间:2022-08-18 20:58:57

来源: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自2022年8月18日起,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下简称《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现将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在本市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辆;
2.在本市注册登记;

  3.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4.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5.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6.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7.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8.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9.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车辆所有人须具有网络预约出租驾驶员从业资格。

  二、办理流程(个人)

  第一步 登陆“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车辆营运能力核查申请。按照提示填报车辆信息。

  第二步 选择车辆营运能力核查通过后,“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许可申请发起方式以及证件领取方式,并按照提示填报相关信息。

  第三步 自提交车辆营运能力核查申请提交10个工作日后,登陆“一网通办”查询核查结果。

  第四步 根据第二步中选择的“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许可申请发起方式以及证件领取方式,按照以下规定办理《车辆运输证》:

  1.第二步中选择自动发起“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申请,并选择申领电子证照的,可以在系统中领取许可有效期为3年的《车辆运输证》(电子证照)。

  2.第二步中选择自动发起“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申请,并选择邮寄领取实体证的,可以在系统中申领许可有效期为3年的《车辆运输证》(实体证),并等待邮寄送达。

  3.第二步中选择自动发起“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申请,并选择线下领取实体证的,可以在车辆营运能力核查通过5个工作日后,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领取许可有效期为3年的《车辆运输证》(实体证)。

  4.第二步中选择线下办理“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申请的,可以在车辆营运能力核查通过5个工作日后持办理材料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申请并领取许可有效期为3年的《车辆运输证》(实体证)。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选择仅申领电子证照的,不再核发实体证。申请人需要查看、调用时,可以通过“随申办”中的“亮证”功能出示证件。

  2.车辆营运能力核查结果60日内有效。选择线下办理“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申请的,须在车辆营运能力核查通过后60日内前往窗口申请并领取《车辆运输证》。6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需重新申请车辆营运能力核查。

  3.企业办理“车辆运输证新增”事项的条件和方式与个人办理要求一致。由于企业车辆涉及批量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可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或者至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10楼)咨询。

  4.《车辆运输证》许可有效期为3年。需要延续证件有效期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相关许可延续事项。《车辆运输证》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不得从事网约车营运,证件将被注销。

  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延续”事项,按照原有方式和流程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及办理流程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及办理流程》.pdf


原文链接:https://dlysj.sh.gov.cn/gsgg/20220817/11fe938225234051961ec0c59670e7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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