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6 01:58:12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辽阳市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代建项目标评标工作于2022年8月4日在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开标室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安全目标、计划工期的响应情况、投标报价,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名 拓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第二名 中北建工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第三名 辽宁陆兴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招 标 人:辽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74号
联 系 人:杨庆轩
联系电话:0419-378601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孟龙、高文辉
联系电话:024-83733447-82
监督部门:辽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 系 人:曾涛
联系电话:0419-2279013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