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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2-08-04 18:3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佚名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组织编制《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征询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的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是否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二、意见反馈的方式

  (1)反馈方式:您可通过留言、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提交给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本次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反馈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三、联系方式

  (一)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陈工;电话:0771-2115050;

  邮箱:gxjttjhc@126.com;传真:0771-2805475。

  (二)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姜工;电话:010-57802680;

  邮箱:jiangwx@tpri.org.cn;传真:010-56782678。

  附件:1.《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文件下载:

  附件1 《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_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docx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tzgg/t128978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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