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4 19:32:52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2年大连市普通干线公路预防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大交发[2022]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大连市普通干线公路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交发[2022]20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燃油税(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预防养护工程是指公路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为提高我市干线公路路况质量、延长路面使用寿命,对我市境内丹东线和长长线部分路段路面采取纤维微表处、薄层罩面等施工工艺进行预防养护处理,路段长度共计34.081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和二级路。本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
2.2招标范围:2022年大连市普通干线公路预防养护工程对我市境内丹东线和长长线部分路段路面采取纤维微表处、薄层罩面等施工工艺进行预防养护处理(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22年11月30日)。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5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
2.6投标保证金:4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和二类乙级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近3年(2019年-2021年)每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均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3.1.3企业业绩: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路面预防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含微表处或稀浆封层施工内容),且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若系统中未能体现上述内容,投标人还需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证明页和中标清单、业主证明。
3.1.4企业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7)投标人应具有“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日】。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2)项目总工: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主要人员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若系统中未能体现上述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竣工图纸相关证明页和中标清单、业主证明。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录入的信息中未体现项目总工,则投标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详细地址)。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一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辽宁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l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民政街 38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11-399460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张双双、李志明
电 话:0411-83612745
电子邮件:lnhfzb@163.com
监督部门: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11-84310676